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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4-12-09 11:38   责任编辑:wangqian
报名开始:见文内       报名截止:2024-12-13
一、招聘计划
计划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(限男性),由渠县公安局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行岗位分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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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招聘方式
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,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采取考试、考核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;招录人员实行试用期,试用期为两个月。在试用期间,由渠县公安局组织岗前培训,经考核合格的,予以录用;考核不合格的,予以辞退。
三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品行端正;
3.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,退役士兵报考可放宽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,特别优秀者学历可适当放宽,最低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程度;
4.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,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,具备岗位履职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;
5.年龄在18—30周岁(1994年11月-2006年11月期间出生),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;
6.男性身高在1.70米以上,身体健康,体型端庄,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(如五官畸形、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、步态异常等),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(如白癜风、银屑病、血管瘤、斑痣等),无色觉异常、无纹身、无肢体功能障碍,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.8以上;
7.男性体重不低于50千克,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%,不低于标准体重15%(标准体重(千克)=[身高(厘米)-110]);
8.招聘后服从工作安排;
9.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务关系。
(二)优先条件
同等条件下,优先招聘下列人员:
1.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、子女;
2.退役士兵;
3.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;
4.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;
5.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;
6.擅长计算机操作、网络维护、独立解决网络故障及安全问题的能力等特长的人员;
7.有一定的文字功底、艺体特长,擅长主持解说、媒体宣传或从事过学前教育、小学教育的人员;
8.熟练使用EXCEL表格及运用各类函数,掌握会计报表、财务分析的人员。
(三)禁入条件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:
1.曾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2.编造、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,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,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;
3.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;
4.因赌博、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;
5.曾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的;
6.被开除公职、开除军籍的;
7.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,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、解聘的;
8.提供虚假个人证明材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9.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。
(四)薪资待遇
警务辅助人员实行月薪制,月工资3000元/月(含单位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部分和住房公积金),统一配发制式服装,工作日单位提供基本工作餐。
四、招聘程序及方法
(一)报名时间、地点、方式
1.报名时间:2024年12月2日至12月13日(工作时间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00-17:30)
2.报名地点:渠县公安局值班室(面向公安局大门左手房间)
3.报名方式:应聘人员在“渠县公安”公众号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《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》后交至渠县公安局值班室。
(二)报名的相关程序
1.填报信息。报考人员如实、准确填写《渠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》;提交报考相关材料。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,一经查实,取消报考资格。
2.资格审查
渠县公安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,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,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,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,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。资格初审合格者,将通过“渠县公安”公众号发布体测名单及体测地点,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,由渠县公安局决定核减招录名额。
(三)体能测试
体能测试参照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(暂行)》开展,项目包括摸高、4×10米往返跑、1000米长跑三项。
(四)笔试
1.笔试内容:满分100分,主要考查常用法律法规及公文写作。
2.笔试时间、地点:以“渠县公安”公众号通知为准。
3.笔试人员: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,合格者名单以“渠县公安”公众号通知为准。
4.注意事项: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签字笔参加笔试。
(五)面试
1.面试内容:满分100分,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。
2.面试人员:根据笔试成绩高低,按照招聘岗位1:2的比例确定,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,一并进入面试。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,可全部参加,面试人员最终名单以“渠县公安”公众号通知为准。
3.注意事项: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。
(六)成绩计算
考试总成绩为100分。考试结果按总成绩=(笔试成绩×40%)+(面试成绩×60%)的方式计算。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,根据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,优先顺序如下:符合优先条件人员、面试成绩,如通过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排名顺序,则由渠县公安局研究确定。
(七)体检
体检实行等额体检,报考人员自行在三级以上医院参加体检,体检费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负责。体检标准除本公告明确提出的要求外,其他项目标准参照《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,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,可复检一次。
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,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(总成绩相同的,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)。
(八)政审
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,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。政审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,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。
(九)签订合同
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,拟聘用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。
五、纪律与监督
为保证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,保证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的公正性和严肃性,渠县公安局机关纪委、警务督察部门将全程监督,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。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、弄虚作假的人员,一经查实,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六、咨询电话
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渠县公安局。报名咨询电话:王警官,19911761329。
渠县公安局
2024年11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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